過氧化氫安全技術說明書 |
說明書目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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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分 | 化學品名稱 | 第九部分 | 理化特性 |
第二部分 | 成分/組成信息 | 第十部分 |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第三部分 | 危險性概述 | 第十一部分 | 毒理學資料 |
第四部分 | 急救措施 | 第十二部分 | 生態學資料 |
第五部分 | 消防措施 | 第十三部分 | 廢棄處置 |
第六部分 | 泄漏應急處理 | 第十四部分 | 運輸信息 |
第七部分 | 操作處置與儲存 | 第十五部分 | 法規信息 |
第八部分 | 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 第十六部分 | 其他信息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過氧化氫 |
化學品俗名: |
雙氧水 |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hydrogen peroxide |
英文名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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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559 |
CAS No.: |
7722-84-1 | |
生產企業名稱: | ||||
地址: | ||||
生效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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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性類別: | |
侵入途徑: | |
健康危害: | 吸入本品蒸氣或霧對呼吸道有強烈刺激性。眼直接接觸液體可致不可逆損傷甚至失明?诜卸境霈F腹痛、胸口痛、呼吸困難、嘔吐、一時性運動和感覺障礙、體溫升高等。個別病例出現視力障礙、癲癇樣痙攣、輕癱。 長期接觸本品可致接觸性皮炎。 |
環境危害: |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助燃,具強刺激性。 |
皮膚接觸: | 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。 |
眼睛接觸: | 立即提起眼瞼,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就醫。 |
危險特性: | 爆炸性強氧化劑。過氧化氫本身不燃,但能與可燃物反應放出大量熱量和氧氣而引起著火爆炸。過氧化氫在pH值為3.5~4.5時最穩定,在堿性溶液中極易分解,在遇強光,特別是短波射線照射時也能發生分解。當加熱到 100℃以上時,開始急劇分解。它與許多有機物如糖、淀粉、醇類、石油產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在撞擊、受熱或電火花作用下能發生爆炸。過氧化氫與許多無機化合物或雜質接觸后會迅速分解而導致爆炸,放出大量的熱量、氧和水蒸氣。大多數重金屬(如鐵、銅、銀、鉛、汞、鋅、鈷、鎳、鉻、錳等)及其氧化物和鹽類都是活性催化劑,塵土、香煙灰、碳粉、鐵銹等也能加速分解。濃度超過74%的過氧化氫,在具有適當的點火源或溫度的密閉容器中,能產生氣相爆炸。 |
有害燃燒產物: | 氧氣、水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束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滅火劑:水、霧狀水、干粉、砂土。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汽、保護現場人員、把泄漏物稀釋成不燃物。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全面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聚乙烯防毒服,戴氯丁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遠離易燃、可燃物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還原劑、活性金屬粉末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3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應與易(可)燃物、還原劑、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ACGIH 1ppm,1.4mg/m3 |
TLVWN: | 未制定標準 |
監測方法: | 四氯化鈦分光光度法 |
工程控制: | 生產過程密閉,全面通風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。 |
呼吸系統防護: |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,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聚乙烯防毒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氯丁橡膠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注意個人清潔衛生。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透明液體,有微弱的特殊氣味。 | ||
pH: | |||
熔點(℃): | -2(無水) |
相對密度(水=1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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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6(無水) |
沸點(℃): | 158(無水)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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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資料 |
分子式: | H2O2 |
分子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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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01 |
主要成分: | 工業級 分為27.5%、35%兩種。 | |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0.13(15.3℃) |
燃燒熱(kJ/mol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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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義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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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: | 無資料 | ||
閃點(℃): | 無意義 |
爆炸上限%(V/V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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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義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意義 |
爆炸下限%(V/V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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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意義 |
溶解性: | 溶于水、醇、醚,不溶于苯、石油醚。 | ||
主要用途: | 用于漂白,用于醫藥,也用作分析試劑。 | ||
其它理化性質: |
穩定性: | |
禁配物: | 易燃或可燃物、強還原劑、銅、鐵、鐵鹽、鋅、活性金屬粉末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受熱。 |
聚合危害: | |
分解產物: |
急性毒性: | LD50:無資料 LC50:無資料 |
亞急性和慢性毒性: | |
刺激性: | |
致敏性: | |
致突變性: | |
致畸性: | |
致癌性: |
生態毒理毒性: | |
生物降解性: | |
非生物降解性: | |
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: | |
其它有害作用: | 無資料。 |
廢棄物性質: | |
廢棄處置方法: | 經水稀釋后,發生分解放出氧氣,待充分分解后,把廢液排入廢水系統。 |
廢棄注意事項: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51001 |
UN編號: | 2015 |
包裝標志: | |
包裝類別: | O51 |
包裝方法: | 大包裝:塑料桶(罐),容器上部應有減壓閥或通氣口,容器內至少有10%余量,每桶(罐)凈重不超過50公斤。試劑包裝:塑料瓶,再單個裝入塑料袋內,合裝在鈣塑箱內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雙氧水應添加足夠的穩定劑。含量≥40% 的雙氧水,運輸時須經鐵路局批準。雙氧水限用全鋼棚車按規定辦理運輸。試劑包裝(含量<40% ),可以按零擔辦理。設計的桶、罐、箱,須包裝試驗合格,并經鐵路局批準;含量≤3%的雙氧水,可按普通貨物條件運輸。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》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。運輸時單獨裝運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酸類、易燃物、有機物、還原劑、自燃物品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。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,不得強行超車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。運輸車輛裝卸前后,均應徹底清掃、洗凈,嚴禁混入有機物、易燃物等雜質。 |
法規信息 |
下列法律法規和標準,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、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定: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;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;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;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;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;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(GB 13690-2009); 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。 |
參考文獻: | |
填表部門: | |
數據審核單位: | msds查詢網整理 |
修改說明: | |
其他信息: |